一、转接工作核心目的
指导毕业生党员规范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二、各类去向转接标准
根据毕业生党员升学、就业、待业等不同毕业去向,对应不同的组织关系转接渠道,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本校升学党员: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需按要求及时办理校内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完成学院、支部关系对接。
外校升学党员:考取省外、省内其他院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须将个人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录取院校的对应党组织。
已落实就业单位党员:就业单位已正式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入就职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暂未设立党组织的,可转接至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常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针对非公企业、产业园区就业的同学,若就职单位暂无党组织,可优先将组织关系转入用人单位所属街道、园区党群服务中心,方便就近常态化参与党组织生活。
未落实就业单位党员:暂无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接至本人户籍、常住居住地的街道或村(社区)党组织。
三、详细办理操作方式
本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适配不同转接场景,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线上转接
广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一依托广东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办理,全程线上操作、高效便捷,是常规转接首选方式。
线下转接
针对单位性质特殊(银行、部队等)、省外部分未接入广东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接收单位,无法线上办理转接的同学,可联系所在党支部,申领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线下渠道办理。
1. 回执提交要求:线下转接的同学,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回执原件或扫描件提交至学院。邮寄原件需直接寄送至党支部负责人;提交扫描件需由接收单位负责人在回执原件上备注「XXXX年XX月XX日已将此回执扫描件传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再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p1097441988@163.com,逾期未提交回执,视为组织关系未成功转出。
2. 信息更正补办:若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填写错误、就业单位信息变更,需要重新开具介绍信的,需在有效期内携带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返校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同步携带正规委托书方可办理。
党员档案办理要求
毕业生党员档案原则上统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统一保管。其中,预备党员、接收单位明确要求单独保管党员档案的,由学院统一密封档案并加盖骑缝章,由毕业生本人签字领取,自行携带至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归档。
四、阶段性工作时间安排
6月6日前: 提交《202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学院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档案,查漏补缺无误后归档,并在毕业生党员党籍材料袋封面注明各类材料情况,所有毕业生党员党籍材料袋备注完毕后请各支部书记拍照或扫描存档备查。
6月23日前:党支部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报送学院,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迁出手续。能通过线上转接的,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特殊单位或机构(如银行、部队等)或省外部分单位未连入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无法实现线上转接的,通过线下转接完成,以上方式二选一即可。
9月30日前:学院会定期更新并公布组织关系转接的操作进度以及接收情况。
五、工作纪律与相关要求
1. 强化身份意识,发挥先锋作用
各支部需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开展毕业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毕业生党员牢记党员身份,离校不脱责、离岗不褪色,步入新阶段后持续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足额交纳党费,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 严肃组织观念,落实转接工作
全体毕业生党员需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各支部需做好答疑指导、回执收集跟进工作,督促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落地对接。
3. 严格日常管理,规范党员管理
学院持续做好未完成组织关系迁出毕业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根据党章规定,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将按自行脱党相关规定予以除名。
六、重要温馨提示
1. 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务必与接收单位反复核对抬头全称,确认无误后再上报学院,避免信息错误影响转接。
2. 毕业后出国(境)学习深造的党员,需提前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且定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动态。
3. 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出操作完成后,本人需第一时间联系转入单位党组织,及时完成接收确认手续。
4. 个人需全程跟进、明确自身党员档案去向,妥善对接归档事宜,严防档案丢失、遗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