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新闻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坚固屏障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8:00 来源:   阅读数: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法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6年是设立11周年。



0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2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是什么?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03国家安全涵盖哪些领域?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04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05学习国家安全知识





06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