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国家安全远吗?
Are you far from national security?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有了强的国 才有富的家
国的家住在心里 家的国以和矗立”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讲
国家安全~
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求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想要知道更多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内容吗?
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个视频~☟
http://m.v.qq.com/play/play.html?coverid=&vid=m00264gogyg&vuid24=jfujr4l97EjNB8xMr6hTlQ%3D%3D&ptag=2_6.9.0.18424_copy
2.国家安全是什么?
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涵盖了什么内容?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国家机关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其实国家安全这个话题,离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很近。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几起案例:
1
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学老师身份,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传播民族分裂思想,大肆污蔑攻击我国民族宗教政策。
他与境外有关机构和个人相勾联,恶意杜撰、歪曲事实真相,炒作涉疆问题,攻击国家和政府,煽动民族仇视,鼓动维吾尔族群众对抗政府,为暴力恐怖活动制造借口,图谋使新疆问题国际化,以实现分裂国家的目的。
2014年9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吸引,想方设法进行拍摄。
在境外间谍机关的的指使下,张某设法进入某军工企业。到201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
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提到国家安全,很多人会联想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那么,作为我们个人来说,究竟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首先,你又是否知道破坏国家安全行为有哪些?
如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这些都属于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2.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3.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4.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此外,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们身边的很多小事都是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不信?那我们一起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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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凡此种种,对于有风险的事情,我们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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